帕米尔冰川矿泉水——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
2008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北京召开了“帕米尔冰川矿泉水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议,产自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的“帕米尔冰川矿泉水”通过专家组审查,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个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工业产品。
“帕米尔冰川矿泉水”是我国天然矿泉水中最珍贵的品种之一,属纯天然、复合型优质饮用矿泉水,来自有着“万山之祖、万水之源”之称的帕米尔高原上海拔7546米的“冰山之父”——慕士塔格峰百万年前形成的古冰川融水,从源头上完全避开了现代污染,在地处海拔3200米高度的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先伯巴灌装,具有无现代污染、天然磁化、稳定小分子团、天然弱碱、富含多种微量元素五大特点,其PH值为7.5—8.5,一直为消费者所熟知,是健康优质的饮用天然水。
该县针对特殊自然环境下产生的原生态健康水,凭借其天然、富含矿物质、小分子团、弱碱性等特点,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,形成合力,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发展。“帕米尔冰川矿泉水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成功申报,对开发、保护、利用“帕米尔冰川矿泉水”这一优势水资源,促进该县提高水资源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,促进优质品牌的产业化发展,助推地方经济稳步快速发展将产生深远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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